综合广播直播间灯光改造采购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8-08 浏览次数:4041

  一、采购须知

  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,淮南广播电视台(下称:采购人)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采购,请有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。

  一)报价须知:

  报价需完全响应需求表中内容,若不报价,视为包含在报价中。

  二)供货方式:

  采购项目成交后,采购人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,供应商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,签订合同时,供应商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请带原件备查,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演播室灯光设备生产、销售和维护等。

  三)供货期限:

  签订合同后,10日历天完成施工。

  四)验收、付款:

  供应商负责施工,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合格后,将发票和验收单提交给采购人,由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。

  五)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:

 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按厂家规定保修3年并终身维修。

  六)报价:

  报价有效期:28天,用人民币报价,单位为元,不保留小数。

  七)报价成交办法:

  1、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,坚持低价优先,价廉物美的原则,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,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的供应商;

  2、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,报价时间在先的为成交供应商;

  3、如果最低合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±10%,按废标处理;

  4、供应商在报价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慎重报价,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。第一中标人,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,此标作废标处理。

  八)联系方式:

  联系人:淮南市洞山中路11号淮南广播电视台李国强

  联系电话:0554-6640681

  二、报价时间

  报价方式:派人提交或快递方式(以投标文件签收或送达时间为报价时间),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、报价清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。投标文件用信封封装,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;

  报价开始时间:2022-8-9 8:00;

  报价截止时间:2022-8-11 18:00。

  三、采购内容

  采购内容:见附件;

  预算金额(元):21600.00。